关于国家留基委调整与澳大利亚、加拿大部分高校合作奖学金项目申报方式并启动2026年人员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1:08 点击数:

关于国家留基委调整与澳大利亚、加拿大部分高校合作奖学金项目申报方式并启动2026年人员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官网通知,2026年国家留基委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加拿大戴尔豪西大学、加拿大圭尔夫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加拿大西门菲莎大学、加拿大约克大学等8所学校的合作奖学金项目将采取申请人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奖学金资格,再向外方合作高校申请入学资格的方式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按照国家留基委与以上8所学校分别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6年共将选派并资助不超过172名中国优秀青年赴上述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和各推荐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详见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澳大利亚/加拿大专栏,链接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26),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和人选推荐等各项工作。

二、申请流程

1.  20251110日前:申请人确认符合申请资格且经所在单位等审核同意后,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哈师大公派出国(境)申请表》,并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审核(评审)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  

学生填写1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经学院等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师通过OA系统在线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访()学人员申请表》并提交所在单位。(OA操作流程:登录OA系统进入流程列表选择新建流程”→请假流程中选择公派出国(境)访()学人员申请流程”→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访()学人员申请表》后,依次提交至学院党委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

2. 20251128日前: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基委网报(http://sa.csc.edu.cn),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2份网报材料和1份《出国承诺书》(详见附件)。经审核合格后,学校统一提交至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申请人需同时自行联系外方,熟悉其申请流程,并按要求准备外方申请材料。

3. 20261月底前:国家留基委审核并确定奖学金资格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奖学金资格录取结果。获得奖学金资格的候选人需同时按照外方要求自行完成外方申请流程,具体申请截止日期以外方官网通知为准。

4. 20265月底前:各外方学校陆续确定校方录取人员。

5. 20266月开始: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基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中外双方录取通知书,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6. 202612月底前:录取人员派出。

三、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均请使用透明文件夹或燕尾夹整理,以方便初审及调整相关材料顺序,切忌装订成册。

2. 各单位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3.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

4.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5.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四、咨询方式

1. 哈师大留基委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盖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297  

办公地点: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2. 国家留基委美大事务部

联系电话:澳大利亚:010-66093951;加拿大:010-66093916

电子邮箱:澳大利亚:md6@csc.edu.cn; 加拿大:md4@csc.edu.cn

、相关链接

国家留基委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59,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附件:学生申请表和师生承诺书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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