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关于启动2026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25】105号),2026年国家留基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 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 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选派计划及专业
选派类别 | 推荐名额 | 选派专业 | 说明 | 备注 |
本科插班生 | 3人 | 俄语 |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 18 周岁。 | 斯拉夫语学院可选拔推荐人员,推荐人选名单需在校园网主页或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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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2人 | 留学专业不限,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 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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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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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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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一并申报,不占用学校推荐计划 |
三、有关奖学金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四、申请流程
1. 2025年11月7日前,申请人在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前提下,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哈师大公派出国(境)申请表》,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学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并经学院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师通过OA系统在线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访(留)学人员申请表》并提交所在单位。(OA操作流程:登录OA系统,进入“流程”列表选择“新建流程”,再从“请假流程”中点击“公派出国(境)访(留)学人员申请流程”,打开《哈尔滨师范大学公派出国(境)访(留)学人员申请表》后,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依次提交至“学院党委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
2. 2025年11月10日-14日,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选择“黑龙江省教育厅”。
3. 2025年11月14日前,申请人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材料:(1)留基委网报材料2份;(2)《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3)学生提交学院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姓名、排序、同年级排名/总人数、平均分、绩点、绩点总分,公示网址链接、学院负责人签字及盖学院公章。
4. 经审核合格后,学校统一提交至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5. 2025年11月25日前,推荐单位应汇总、核实本单位推荐人员的《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盖雨鸥OA邮箱,文件命名为“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单位名称”。
6. 2026年1月15日前,申请人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以俄方要求为准,请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查看填报说明(附件《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仅供申请人参考使用)。
五、注意事项
1. 推荐单位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2. 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相关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3. 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4.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5.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六、咨询方式
1. 国家留基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2.哈师大留基委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盖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297
办公地点: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基委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55,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附件: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