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留基委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3:59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资助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博士生导师: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以上不同类型的选派方法、留学期限、留学专业、资助内容、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基委网站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二、申请流程

1. 20253月10日前,申请人在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前提下,联系国外大学和导师,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2. 2025年3月24,申请人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后,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网报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本科生/研究生/教师申请表一份(下载网址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10/1376.htm)

3. 经审核合格后,学校统一提交至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需由所在部门、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其中“ 校内主管部门”由所在部门、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共同盖章

2. 申请人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3. 邀请函留学期限应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5年6月,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

4.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为高水平项目的配套项目,申请人应为高水平项目录取人员的国内博士阶段导师。两个项目同期进行报名,导师和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项目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其指导学生已受高水平项目资助正在外学习者。

5. 各部门、学院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6. 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3月10日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7. 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8.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9.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六、咨询方式

1. 国家留基委:出国留学选培部,联系电话010-66093961/3346,邮箱yis@csc.edu.cn。

2. 哈师大项目负责人: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雨鸥,联系电话0451-88060297,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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