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13:33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98号),为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办法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各项目指南和项目检索等将陆续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具体选派计划、选派类别、选派时间、选派流程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

三、申请方式

除“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个别项目要求外,我校“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等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受理单位均为“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严格按照各项目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工作,推荐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上报给国家留基委。

四、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按照各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进行申报,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本科生、研究生、教师申请表(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596/6263.htm),并按照国家留基委各项目选派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请各部门、学院结合我校师资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学院推荐意见,填写留基委《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Word版本(不超过500字)通过校内OA信箱发给“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雨鸥”。

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五、注意事项

1. 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相关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 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六、咨询方式

哈师大项目负责人: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办公地点: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请各部门、学院及时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鼓励符合申请条件者参与推荐选拔。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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