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留基委2024年度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36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4年将选派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为期12个月。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和各学院按照项目简章要求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和人选推荐等各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4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个月

3.选派专业

工商管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4.资助内容

中新基金提供在新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至少有8年管理工作经验且于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非英文授课的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供截止至2024年8月有效的托福/雅思成绩:TOFEL 100分以上;IELTS总分6.5分以上。暂无托福/雅思成绩人员,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补交。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基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15

四、申请流程

1. 2023年1123日前,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留基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2. 2023年1123日前,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材料(信息平台网报材料份、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三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一份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10/1376.htm)。经审核合格公示后,学校统一提交至留基委留基委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五、注意事项

1.推选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学院推荐意见。

2. 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3. 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相关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4. 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5.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6.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咨询方式

1.国家留基委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刘婉滢      

联系电话:010-66093939

电子信箱:ouyafei7@csc.edu.cn  

2.哈师大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相关链接

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国家留基委https://www.csc.edu.cn/chuguo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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