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12月18日 10:12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0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2011日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国家留基委网上报名时间202011-10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13日前。

二、申报条件

1.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2.基本条件应符合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1)。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2)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6.优先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三、申报流程

1. 个人申请

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参照《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3),注意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应在202041日以后。

2.院系推荐

学院于20191220日前《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纸质版1份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整理归纳500字以内word版统一打包发至”OA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老师邮箱”。

3.网上报名

申请人通过院系审核后,于202011登录国家留基委留学管理信息

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时须提交一寸电子照片。请务必认真检查填写的各项内容,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空白上交即可),以上表格请打印2份,并在表格首页相应处贴上照片,“申请人保证”一栏务必要本人签字,202013日前交国际交流合作处。

4.提交材料

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13日前,按照项目要求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3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含原件一份),统一报送我处,经审核合格后,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四、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202011日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相关政策、项目指南、选拔简章、材料准备说明等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阅:http://www.csc.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盖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297

地址: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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