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留基委2025/2026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28 点击数:

关于做好国家留基委2025/2026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留基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2026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二、选派规模、留学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不超过25人/年。

三、资助内容

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6.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于1989123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类申请人应于19831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在职青年科研人员、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202481日至2025731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其中,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211231日以后;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应确保于202573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

7.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五、申报流程

(一)20241016日前,申请人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将《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一份(下载网址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10/1376.htm)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202410161025日,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基委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于20241025日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中方网报材料一式两份、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五份(1份原件)。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瑞士互换奖学金”。

(三)经审核合格后,学校统一提交至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六、注意事项

1. 学院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

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2. 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相关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3. 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4.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5.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七、咨询方式

1. 国家留基委瑞士项目负责人李玫,联系电话010-66093932,邮箱ouyafei3@csc.edu.cn

2. 哈师大项目负责人: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雨鸥,联系电话0451-88060297,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八、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8,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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