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遴选2024/2025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09:20 点击数:

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澳门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24年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继续开展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现将遴选哈尔滨师范大学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修读2024/2025学年澳门有关高校硕士研究生课程,被录取人员将获澳门教育基金奖学金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资助名额:1名。

二、资助内容

获资助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津贴)由澳门教育基金提供。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直接支付至学生就读高校;生活津贴向学生发放。2024/2025学年的生活津贴为48000澳门元,其后学年的生活津贴发放金额将根据澳门教育基金的决议作出调整。

三、遴选具体安排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就读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到哈尔滨师范大学就读资格,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拟报读澳门高校规定的申请条件。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圣若瑟大学等7所澳门高校的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见《2024/2025学年供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推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附件2)。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4.英语考试成绩单(大学英语考试、英语专业考试、托福、雅思)

5.受过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著(译)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遴选程序

1.推荐名额: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并进行思想政治考核

2.遴选程序:各学院在学生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推荐名单(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公示截图及申请材料上报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会同研究生学院等职能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以公函形式出具遴选结果报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3.遴选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各学院2024年3月29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公示截图及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uwenbin1975@163.com)送至行知楼国际交流合作处843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录取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确定候选名单,澳门高等教育基金确定录取名单。统一录取结果计划将于2024年7月公布。澳门高校将通知我校录取学生开学报到事宜。请学生自行办理赴澳门手续。

联系人:卜老师  

:88060287

附件:

1:推荐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

2:2024/2025学年供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推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澳门教育局提供)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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