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留基委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以上不同类型的选派方法、留学期限、留学专业、资助内容、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基委网站查询,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
二、选派专业
本项目支持的专业仅为艺术学(门类代码13)下设专业,以拟留学单位的录取专业为准。艺术学门类下设一级学科包含艺术学(1301)、音乐(1352)、舞蹈(1353)、戏剧与影视(1354)、戏曲与曲艺(1355)、美术与书法(1356)、设计(1357)。
三、申请流程
1.2023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在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前提下,联系国外大学和导师,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2. 2023年3月24日前,申请人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后,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向我处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材料一式两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本科生/研究生/教师申请表一份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10/1376.htm)。
3. 2023年4月20日前,影像资料请按照申请类别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只接受一般附件,不接受超大附件)的形式发送至yishu@csc.edu.cn,并且抄送1148792187@qq.com,hljjytdwc@126.com两个邮箱。
4. 经审核合格后,学校统一提交至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四、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44。
2.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46。
五、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3月10日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5.邀请函留学期限应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3年6月,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六、咨询方式
(一)国家留基委:出国留学选培部,联系电话010-66093956/3957,邮箱yishu@csc.edu.cn。
(二)哈师大项目负责人: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老师,联系电话88060297,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