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09:2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以上不同类型的选派方法、留学期限、留学专业、资助内容、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基委网站查询,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申报流程

1.  2023410日前,申请人在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前提下,联系国外大学和导师,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2.  2023421日前,申请人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后,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向我处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材料一式两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本科生/研究生/教师申请表一份,下载网址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10/1376.htm)。

3.  经审核合格后,学校统一提交至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四、其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1.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2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联系方式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3

3.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联系方式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4

五、注意事项

1.  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410日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5.邀请函上的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371日,且不晚于20241231日。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盖老师  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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