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3:2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关于启动2022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2326号),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 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至多可申请 2 次资助,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该项目可突破对访问学者的年龄限制,申请时年龄为不超过60周岁(196111日以后出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 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

国内一次性预发。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

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

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

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 周岁(19611 1 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

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29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912日前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1份、网报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材料

推选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受理单位选择“黑龙江省教育厅”。

四、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5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 http://apply.csc.edu.cn 查询。

五、派出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六、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91日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七、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刘松、黄玥玢  联系电话:010-66093559/66093933  

2.哈师大国家留基委公派项目负责人,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0451-88060297

地址:江北校区行知楼845

八、相关链接

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国家留学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31

附件1:项目简章

附件2: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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