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后:全国5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5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2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人/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 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8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如被录取,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 2.邀请信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3.外语水平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4.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20年11月1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或https://gerit.org/en/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11月1日-11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上传申请材料,11月20日前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纸质及电子材料。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寻求资助>在德国的资助项目>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按照附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月20日前扫描上传电子版至信息平台。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CSC和DAAD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11月20日前,申请人需把平台网报材料一式两份、哈师大出国申请表1份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整理后统一发送到OA国际交流合作处盖雨鸥邮箱,发送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3)11月20日前,申请人则需将平台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后,打压缩包发至ouyafei3@csc.edu.cn,同时抄送1148792187@qq.com和gjc87535504@126.com两个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4)所有附件的电子材料请务必按照以下方式命名(材料序号必须带): 1、身份证 2、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 4、职称学历学位 5、获奖证书 6、外方合作者简历 注意:所发送附件材料需与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请不要发送平台上传附件材料以外的任何辅助材料。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20年11月,学校审核并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021年3月,通过初审人员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 2021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 2021年7月起,派出。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1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李玫/含笑延奇 电话:010-66093574/3932 2.对外联系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DAAD北京代表处: 联系人:任婕/杨琪 联系电话:010-65906656-16/45 3.哈师大国家留基委公派项目负责人,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0451-88060297 地址: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 七、相关链接 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92。 附件1:项目简章 附件2: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