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2022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盖雨鸥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14:21 点击数:
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2022年度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瑞方每年向中方年轻学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不超过25个联邦政府奖学金名额,资助其在瑞士进行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修。奖学金期限12个月,留学人员在外期间享受瑞方奖学金生活费(访问学者奖学金标准1920瑞士法郎/月;博士后奖学金标准3500瑞士法郎/月)及健康保险、一次性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
申请人须在申报时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于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博士后类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期间。
2020/2021年度该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2020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附件1)1份、网报材料2份、对外联系材料1份原件2份复印件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有关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材料要求、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2。如有问题,请联系(1)国家留基委项目负责人:李玫/含笑延奇010-66093574/3932;(2)哈师大项目负责人:盖雨鸥 0451-88060297,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项目相关链接:(1)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2)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90。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
附件2: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