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关于启动2020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40),疫情期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开展国家留基委2020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具体留学期限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二、选派计划及专业
选派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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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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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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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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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插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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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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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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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拉夫语学院负责选拔推荐人员,推荐人选名单需在校园网主页或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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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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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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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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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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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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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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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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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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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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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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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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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一并申报,不占用学校推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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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留基委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2.其他条件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访问学者:
(1)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09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费用自理。
五、申请时间及方式
1.前期准备:2020年6月20日前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学院选拔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
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学院,表中所在学院、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学院或者人事处负责人签字或部门盖章必须提供,可以电子签名或者微信截图附在表中相应位置。
2.中方网上报名: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6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3.俄方网上报名:被推荐人6月20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future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7月15日前完成。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基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留基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0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 通过项目检索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20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2020年起,俄方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基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被推荐人员选择的 6 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4.提交材料:疫情期间所有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提交,申请材料统一整理打包压缩后,以学院为单位,通过学校OA邮箱6月22日上午10前发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盖雨鸥邮箱,提交电子材料包括中方网报材料(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附件3)、学院公示截图及网址。
六、疫情期间申请材料特殊说明
1.邀请函或录取通知: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要求开展推荐人选校内评审推荐工作,专家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
4.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学院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加盖学院盖章。
5.专家推荐信:专家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
6.外语水平证明: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可提供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可提供在读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09。应届俄语专业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专业四级考试证书。
7.如提供的网报平台申请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一起上传,翻译件上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可电子签名)。
8.《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推选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七、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
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
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3.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
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疫情期间学校管控校园、相关部门办公时间不同,申报材料上报学校时间请严格遵守以上通知,逾期不受理。
5.学生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学院统一OA邮箱提交,教师可本人或学院提交,不接受个人邮寄。
6.留基委申报项目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chuguo)、哈师大官网(http://www.hrbnu.edu.cn/)和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gjjlhzc.hrbnu.edu.cn/)发布,请有关推选学院据此开展工作,利用校园网、QQ群、微信等各种形式积极转发此通知给每一名教职员工、学生,我处不再单独发文通知。
附件1: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拔简章
附件2: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