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官网通知(https://www.csc.edu.cn),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已于202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cs.hrbnu.edu.cn/info/1020/23819.htm),3月25日发布《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cs.hrbnu.edu.cn/info/1020/23895.htm),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开展国家留基委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时间安排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30日,申请人(或所在学院)提交材料时间为4月24日上午9:00-11:00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材料网报平台纸质版一式两份、校内申请表1份、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发至OA国际交流合作处盖老师邮箱,其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不变(哈师大原项目申请通知链接http://cs.hrbnu.edu.cn/info/1020/23735.htm,http://cs.hrbnu.edu.cn/info/1020/23736.htm)。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6月10日,申请人(或所在学院)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28日上午9:00-11:00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材料网报平台纸质版一式两份、校内申请表1份、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发至OA国际交流合作处盖老师邮箱,其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不变(哈师大原项目申请通知链接http://cs.hrbnu.edu.cn/info/1020/23735.htm,http://cs.hrbnu.edu.cn/info/1020/23736.htm)。
3.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上述项目将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时间调整涵盖该项目下的所有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30日,申请人(或所在学院)提交材料时间为4月24日上午9:00-11:00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材料网报平台纸质版一式两份、校内申请表1份、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发至OA国际交流合作处盖老师邮箱,影像资料请按照申请类别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只接受一般附件,不接受超大附件)的形式发送至yishu@csc.edu.cn,并且抄送gjc87535504@126.com,1148792187@qq.com两个邮箱,其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不变(哈师大原项目申请通知链接http://cs.hrbnu.edu.cn/info/1020/23732.htm)。
2.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上述项目将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三)地方合作项目
1.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15日,学校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8日前,留基委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材料提交时间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四)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4月第一批取消,9月第二批申报、录取工作安排不变,留基委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27,材料提交时间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五)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网上报名时间为 4 月 20-30 日,申请人(或所在学院)提交材料时间为4月24日上午9:00-11:00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材料网报平台纸质版一式两份、校内申请表1份、学院推荐函(部分项目要求推荐人选公示,需提供公示网址)、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发至OA国际交流合作处盖老师邮箱,其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不变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53。
(六)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30日,申请人(或所在学院)提交材料时间为4月24日上午9:00-11:00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材料网报平台纸质版一式两份、校内申请表1份、学院推荐函(部分项目要求推荐人选公示,需提供公示网址)、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发至OA国际交流合作处盖老师邮箱,其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不变(哈师大原项目申请通知链接http://cs.hrbnu.edu.cn/info/1020/23753.htm)。
二、申请材料说明
1.邀请函或录取通知: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要求开展推荐人选校内评审推荐工作,专家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
4.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学院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加盖学院盖章。
5.专家推荐信:专家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
6.外语水平证明: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可提供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可提供在读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09。
7.如提供的网报平台申请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一起上传,翻译件上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可电子签名)。
8.《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即“校内申请表”,见附件):推选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所在部门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包括标点符号不超过500字)发送到OA国际交流合作处盖老师邮箱(学生由所在学院统一发送),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项目名称-推荐意见。
三、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项目日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3.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申报材料上报学校时间请严格遵守以上各项目通知,逾期不受理。
5.学生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学院统一递交,教师可本人或学院递交,不接受个人邮寄。
6.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chuguo)、哈师大官网(http://www.hrbnu.edu.cn/)和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gjjlhzc.hrbnu.edu.cn/)发布,请有关推选学院据此开展工作,利用校园网、QQ群、微信等各种形式积极转发此通知给每一名教职员工、学生,我处不再单独发文通知。
附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