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作者:盖雨鸥 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0:57 点击数:

关于启动2020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后:全国40 /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 7-18 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50 欧元/月,德方资助 700 欧元/月,总计共 2050 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 3 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 200 欧元//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 12 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8 10 20 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 2 年以内(2017 10 20 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应确保可于 2020 7 31 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9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及《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03相关要求。

2. 邀请信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申请渠道参见“申请办法”)

3. 外语水平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 6.0分或托福 80 分及以上,或德语 TestDaF 14 分或 DSH 2 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 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 3 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9 10 20 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 可 通 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 https://gerit.org/en/ 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国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19 10 20 -11 20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上传申请材料,1030日前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寻求资助 > 在德国的资助项目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05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030日前扫描上传电子版至信息平台。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 CSC DAAD 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1030日前,申请人需把平台网报材料一式两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1份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整理后统一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31030日前,申请人则需将平台上ouyafei3@csc.edu.cn同时抄送1148792187@qq.comgjc87535504@126.com两个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所有附件的电子材料请务必按照以下方式命名(材料序号必须带):

1、身份证

2、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

4、职称学历学位

5、获奖证书

6、外方合作者简历

注意:所发送附件材料需与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请不要发送平台上传附件材料以外的任何辅助材料。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19 10月至11月,学校审核并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912 月至 2020 2 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 2020 3 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原则上为英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 2020 5 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 2020 7 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赵老师/老师

电话:010-66093574/3932

电子邮件:ouyafei3@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A3 13 层(100044

2.对外联系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 DAAD 北京代表处:

联系人:任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10-65906656-16/45

电子邮件:phd@daad.org.cn/scholarship@daad.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8 号亮马河大厦二座 1718 室(100004

3.哈师大国家留基委公派项目负责人,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联系人:盖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297

地址:江北校区行知楼845

七、相关链接

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国家留学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59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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