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4:55 点击数:

关于遴选2019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通知》(留金201965号),我校将选派在校师生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具体留学期限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二、选派计划及专业

选派类别

推荐名额

选派专业

备注

本科插班生

3

俄语

斯拉夫语学院负责选拔推荐人员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

俄语语言文学

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推荐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访问学者

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018年全国俄语大赛59名获奖学生,不占用各校推荐计划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

2.其他条件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3315日以后出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须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3315日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23315日以后出生)。

访问学者:

1)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3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3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五、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1

315日前

预报名

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学院选拔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

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学院。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推荐,于2019315上午10前将学院推荐函(人员名单排序公示网址链接、学院公章、院长签字)申请表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500字数)整理后统一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学院-人数-推荐意见。

2

315-20

中方网报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2份纸质申请材料整套申请材料按序整理用长尾票夹夹好(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

3

315-415

俄方网报

登陆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国家留基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

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网上申报、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俄方录取信息。

4

320日前

提交材料

2019320日前将中方网报材料2份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

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中《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整理后统一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学院-人数-信息表。

5

320-31

上报、审核材料

学校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上报提交省教育厅,国家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6

4-6

评审

国家留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

7

7-8

录取

留学候选人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8

9-10

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咨询方式

1留基委项目负责人:吴老师 010-66093933

2哈师大项目负责人:盖老师 0451-8806029    行知楼845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七、相关链接

   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16

附件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拔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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