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盖雨鸥 时间:2018年03月12日 09:1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负责选派中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2018年选派规模

28人。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动画等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申请人及其父母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 截至2018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 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7. 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8. 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9. 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10.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申请材料及说明

网报及对外联系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

按照申请人材料说明顺序准备2份纸质申请材料和5份对外联系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四、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1

申请准备

准备申请材料

2

3月13-16日

申报

1.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学院选拔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

2被推荐人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3月13-19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2份网报材料和5份对外联系材料,整套申请材料按序整理用长尾票夹夹好(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

3.被推荐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附件4),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整理后统一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3

3月16日前

提交材料

3月16日前将《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

4

3月16-19日

上报材料

学校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上报提交,国家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5

3-8

评审及 录取

1.国家留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留学院校由韩方负责落实。

2.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3.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TOPIK3级以上,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6

8-9月

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196,

附件1:韩国互换奖学金简章

附件2:网报及对外联系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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