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盖雨鸥 时间:2018年02月24日 16:1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2019年度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简章》(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哲学、文学、艺术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日本研究相关)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4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为54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哲学、文学、艺术学,研究方向与日本研究相关。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预科阶段(日方称研究生):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须即回国,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一般为36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正式工作人员。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须于2018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6.熟练掌握英语及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6.5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优先推荐。
三、申请材料
1.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式两份)(附件1)
2.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一式五份)(附件2)
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一份)(附件3),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整理后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推荐意见。
四、工作流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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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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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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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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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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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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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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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对外联系材料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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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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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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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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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学院选拔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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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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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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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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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于2018年3月12日前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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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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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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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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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提交,国家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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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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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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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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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基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常用电子邮箱,注意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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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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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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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留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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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9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入学通知书者将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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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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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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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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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候选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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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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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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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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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办理派出手续,2019年4月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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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170,
附件1:《2019年度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简章》
附件2:对外联系材料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