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1.重点面向国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在职人员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派专业领域由推选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确定。
2.面向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三、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
6.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学费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1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
13.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两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上盖上学院公章。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具体相关申请材料说明请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1114。
四、工作流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2月24日- 3月20日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申请人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中的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各项申请材料。 |
2 |
3月7日前 |
预报名 |
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学院选拔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 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学院。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推荐,于2018年3月7日前将申请表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申请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本)整理后统一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学院-人数-推荐意见。 |
3 |
3月20日- 4月2日 |
网上报名 |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表中“派出渠道”请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2份纸质申请材料,整套申请材料按序整理用长尾票夹夹好(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 |
4 |
4月2日前 |
提交材料 |
2份申请材料于2018年4月2日前将申请表报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 |
5 |
4月2-4日 |
上报材料 |
学校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上报提交,国家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6 |
4月-5月 |
评审 |
国家留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6 |
5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国际交流合作处通知转发。 |
5 |
6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五、咨询及报名方式
联系人:盖雨鸥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六、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1
附件1:《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2月24日